中國最高級別的能源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終于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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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27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說,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精神,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在國家能源委員會中,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為副主任。
《通知》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委員大多是部委一把手
根據《通知》,國家能源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除主任由溫家寶出任,副主任由李克強出任之外,還有21位委員。這21位委員中,絕大多數是各部委“一把手”。
21位委員分別來自國務院相關部門。他們分別是: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中央財辦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科技部部長萬鋼、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水利部部長陳雷、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國資委主任李榮融、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電監會主席王旭東、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章沁生、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張國寶。
此外,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則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有分析稱,由如此眾多高官組成國家能源委員會,顯見中國高層高度重視能源戰略。由于能源問題涉及電力、煤炭、石油,以及價格改革、市場準入、稅收、進出口、安全方方面面,原有國家能源局職責難以囊括全部。設立這樣一個機構,或有助理順關系,解決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的積弊。
16年無統一能源管理
自1993年撤銷能源工業部以后,中國已經16年沒有一個統一的能源管理部門。2008年國家能源局的成立,并沒能把中國的能源管理職能統一起來。目前,中國各項能源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土部、電監會、安監總局等十多個部門。
相關部委官員說,中國目前的能源管理現狀是,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盡管去年年初的“三定”方案已經確定了各自的職責,但是相關部門的權力并沒有順利移交。
2005年5月,為研究中國能源領域的重大問題和政策,中國成立了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下設能源辦。能源領導小組組長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能源辦主任由時任國家發改委主任的馬凱擔任。能源辦的作用被業內評價為,“僅僅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和宏觀問題上起草政策,提出建議,更多的作用并沒有體現”。
昨天,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就此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08年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了時任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所作的“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以及“中編辦關于機構改革的解釋”。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正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結果”。
2008年全國“兩會”期間,華建敏作國務院機構改革說明時指出,能源問題涉及多領域、多部門,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設立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能源委并非實體機構”
即將成立的國家能源委能在多大程度上“更為實際地”參與到日常能源管理工作中來,目前還尚未明確。
“國家能源委員會成立以后,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已經不再保留。”上述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說,國家能源委員會從功能上來說并非一個實體機構,應當相當于協調小組,同時又把原來的能源領導小組及相關機構的職能并入進來。
對于國家能源委員會下設機構如何設置,該人士介紹說,國家能源委員會并不設立獨立的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比如,原來的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撤銷后,在發改委下面設立了西部開發司;原來的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撤銷后,發改委下面設立了振興東北司。”
知情人士對媒體透露,國家能源委辦公室將考慮設立更為具體的部門,這些部門成員大部分將來自國家能源局,也就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國家能源局目前已經在考慮研究成立全國能源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按照設想,能源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將把中央有關部門、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能源行業協會、大型國有能源企業集團統統吸納進來。相關官員稱,“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推進改革,協調各方矛盾和爭議。”
此前有媒體猜測“國家能源委員會主任可能由國務院副總理擔任”,上述人士對此表示,“其實,從開始就一直說是由總理擔任主任,沒有說過由副總理擔任。”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昨天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角色仍是“宏觀層面的決策和協調”,具體工作仍由能源局來做。與能源領導小組相比,能源委員會在職能上“差別不大”,但是更為正式,“也更為有力”。
“不能等同于‘能源部’”
有專家認為,成立國家能源委是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當時,曾有人提出直接一步到位成立“國家能源部”;但最終,由于部委權限劃分等問題的阻礙,并未成行。眼下成立的國家能源委,“應該還是國家能源部的過渡模式。”
對于這種說法,昨天接受早報記者采訪的上述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并不認同,“國家能源委員會不能等同于能源部,它更多起的是協調作用。對于國家能源局無法協調的工作,通過國家能源委去做,可能工作推進起來會順利得多。”
國家發改委能源所相關專家表示,實際上,國家能源局成立近兩年來,其在能源體制改革等關鍵領域中扮演的角色,與原來的發改委能源局相比并沒有太大變化,尤其是涉及價格改革等關鍵領域內,能源局并沒有定價權。
日前,國家能源局已經開始著手起草中國能源“十二五”規劃。按照國家能源局下發各部門和能源公司的規劃起草方案,“十二五”期間,首要任務就是要培育和發展新興能源產業。其中包括,核電、水電、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同時還要加快對煤炭等傳統能源的產業升級。
國家能源委員會最終將在哪些方面取得突破,是否將擁有定價權,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經濟師、著名能源專家牛犁昨天對早報記者表示,定價的功能在發改委,這是原來就設置的,原來是什么樣的,現在還是什么樣,“能源委不管日常瑣碎的事,總理、副總理,那么多部長在一起,不是去討論這些具體的問題的,這些應該是處長級的人去解決的,而主要是由總理掛帥協調議事的功能。”
國家能源委員會成立之后,我國將實行怎樣的能源戰略?牛犁表示,“國家確實賦予能源委制定能源戰略的職能,但并非意味著馬上就能制定能源戰略,馬上就有一個清晰的能源戰略圖。”
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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